中国官方通报,去年发生的湖南郴州烟花零售店燃爆事件,有13名公职人员被处理。据郴州市政府网站消息,郴州市联合调查组星期五(3月27日)发布情况通报2025年11月30日上午7时44分,郴州市北湖区勇鑫烟花零售店发生燃爆,郴州市公安局上午7时49分接警。市、区两级应急、消防、公安、卫健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郴州市公安局11月30日上午8时24分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微信群中发喝农药视频。经查实,视频中喝农药者是勇鑫烟花零售店彭姓男经营者。郴州市、北湖区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经查后认定勇鑫烟花零售店燃爆是彭男所为,并在实施犯罪后自杀,于2025年12月2日上午6时23分,经抢救无效死亡。此案共造成三人受伤(均已出院)、两台车辆损毁、部分房屋受损。目前周边受损房屋修缮工作已基本完成,两户重度受损房屋异地重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现已查明,彭男2018年贷款购置一辆宝马X3新车,2024年贷款购置一辆宝马4系二手车。截至2025年11月,彭男累计欠贷款303.7万元(人民币,下同,56.46万新元),2025年12月须偿还到期贷款本金及其他贷款利息67.7万元。彭男自2019年以来,通过银行、网上借贷平台、信用卡等渠道多次贷款,偿还买房买车贷款等债务,以及投资经营、日常消费支出。自2025年8月开始,彭男先后多次在微信群发布过激言论并表达轻生想法。针对彭男在微信群反映的郴州市、北湖区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经全面调查核实,对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履行责任不到位的13名公职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对两个党组织进行问责。郴州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贺姓科长向彭男索要价值5000元烟花,在得知彭男在微信朋友圈吐槽送烟花后退回烟花,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时任北湖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程姓负责人帮助贺姓科长索要价值5000元烟花,后退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郴州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北湖大队骆仙中队杨姓工作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被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取消全年绩效奖励。时任北湖区骆仙街道应急办戴姓工作人员默许彭男为其支付购车尾款2800元,被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取消全年绩效奖励。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骆仙派出所王姓辅警在彭男经营的烟花零售店购买烟花约100元未付款,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取消半年绩效奖励。对履行工作职责不力的责任人员追责情况,郴州市应急管理局李姓党委书记、局长、郴州市应急管理局黄姓党委委员、副局长、北湖区应急管理局邵姓党委书记、局长、郴州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北湖大队朱姓大队长、时任北湖区骆仙街道齐姓党工委书记、时任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骆仙派出所曾姓所长被诫勉处理;郴州市市生态环境局谭姓党组成员、副局长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北湖区骆仙街道应急办洪姓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郴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被责令向郴州市委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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