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订立合同时,可以约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投诉人或其代理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采取一定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监管部门拟修订此前规定,新增多元化解章节,鼓励双方通过自行和解、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同时强调金融消费者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客观、理性反映诉求。 2026年3月20日傍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金融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称,发生消费纠纷时鼓励金融消费者首先向银行保险机构反映,鼓励双方当事人依法平等协商、自行和解;银行保险机构在与金融消费者订立合同时,可以约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消费投诉处理过程中,可以引导投诉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