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开始施行。倒卖回流药、串换医保药品、虚假就医等欺诈骗保行为将被重点打击。根据《实施细则》,将重点打击定点医药机构以“车接车送、减免费用、给好处费、赠送米面油”等方式骗保问题。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顾荣表示,定点医药机构通过说服、虚假宣传,违规减免费用,提供额外财物或服务等方式,诱使引导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的,可以认定为欺诈骗保。对于个人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明知他人实施欺诈骗保行为,仍然参与其组织的违法活动,并接受赠与财物减免费用或者提供额外服务的,可以按照欺诈骗保进行处罚。(妖气榜)